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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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5/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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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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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6 I 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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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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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指南;手冊;憑單 / 支付;繳付 / 印花稅 / 稅捐與稅項 / 稅 / 費用;稅率;收費 / 取得 / 不動產 / 房屋政策 / 住宅;房屋 / 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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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第2/2018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所指的表格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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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6-1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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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核准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2018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專用表格式樣,以下稱為M/5式表格。
核准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2018號法律第八條第三款所指的繳納憑單式樣,以下稱為M/6式表格。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副刊第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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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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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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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