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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5/2018
  • 公佈日期
    2018-02-0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6 I 3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印刷品;印件 / 指南;手冊;憑單 / 支付;繳付 / 印花稅 / 稅捐與稅項 / / 費用;稅率;收費 / 取得 / 不動產 / 房屋政策 / 住宅;房屋 / 財政局 /
  • 摘要
    核准第2/2018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及第三款所指的表格式樣。
  • 頁數
    第146-14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核准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2018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專用表格式樣,以下稱為M/5式表格。
    核准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2018號法律第八條第三款所指的繳納憑單式樣,以下稱為M/6式表格。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副刊第4/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