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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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50/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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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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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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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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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路氹城計劃 / 2008 / 2009 / 建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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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路城VU4.1、VU5.1及VU5.2大馬路的建造工程”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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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06-130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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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刊登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209頁內的更正書(第1/2009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215/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