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51/2011
-
公佈日期2011-11-1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大學 / 香港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個案研究 / 地圖 / 氣候 / 環境 / 2011 / 2012 /
-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澳門都市環境氣候圖第二階段研究”服務的合同。
-
頁數第2040-2041頁
-
註記香港中文大學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42/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三期第一組第41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87/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