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51/2016
  • 公佈日期
    2016-10-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大學 / 橫琴島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建築 / 公共工程 / 體育設施 / 體育運動 / 2011 / 2012 / 2013 / 2016 /
  • 摘要
    修改第238/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體育設施建造工程——監察)
  • 頁數
    第2172-2173頁
  • 註記
    中交三航院澳門有限公司。
    修改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九期第一組第39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