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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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5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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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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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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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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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免職 / 委任 / 委員;理事 /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 發展項目 / 顧問 /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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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免除一名擔任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項目顧問委員會成員的職務及委任另一名成員。(劉良鋼、鄧炳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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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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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本批示已被二零一七年五月卅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廿二期第二組第160/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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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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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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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