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53/2017
-
公佈日期2017-10-09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衛生局 / 合同 / 供應合同 / 藥物;藥品;藥劑 / 2017 / 2018 /
-
摘要許可訂立“向衛生局供應醫院藥集內藥物(組別二)”的合同。
-
頁數第1280-1282頁
-
註記必信行、清新有限公司、康福儀器、全昌行有限公司、利華行有限公司、科達有限公司、康寧葯業有限公司及康泰行。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