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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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58/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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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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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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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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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郵政局 ; 郵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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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授予郵政局局長。(羅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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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088-130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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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自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七日起,由郵政局局長在本授權範圍內所作的行為,均予以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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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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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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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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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