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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60/2016
- 公佈日期2016-10-2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3 I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委員;理事 / 委員會;佣金 / 公共車輛 / 人員替換 / 組成 / 代表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2016 /
- 摘要修改第2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五)項。(公共車輛委員會的組成)
- 頁數第21237-21238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產生效力。
修改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八期第二組第24/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五)項。
第14/2002號行政法規刊登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內。
本批示已被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七期第二組第63/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