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61/2013
-
公佈日期2013-12-10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住宅;房屋 / 擬訂草案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
摘要修改第36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青洲坊公共房屋第3地段——編製施工計劃)
-
頁數第2276頁
-
註記陳浩軍建築師。
修改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36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四期第一組第306/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