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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62/2016
  • 公佈日期
    2016-11-0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4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不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體育基金 / 體育發展基金 / 2016 / 2017 /
  • 摘要
    修改第4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一)項、(二)項及(三)項。(委任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
  • 頁數
    第21632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二組第4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一)項、(二)項及(三)項。
    廢止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二組第92/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一六年二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期第二組第2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