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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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6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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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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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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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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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收費;票價 / 應用;使用 / 停車場;停車位 / 停泊;停車場 / 摩托車;電單車 / 運載工具;車輛 / 公共泊車服務規章 / 公共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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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泊車收費錶的重型摩托車及輕型摩托車泊車位及泊車處每小時的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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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505-150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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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33/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調整使用設有泊車收費錶的泊車位及泊車處的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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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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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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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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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