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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64/2014
  • 公佈日期
    2014-12-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發出執照;發出牌照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電訊 / 公共服務 / 澳門電訊有限公司 / 電信管理局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2023 /
  • 摘要
    將發給“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1/2007號牌照續期。
  • 頁數
    第863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將附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期第17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並經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期第15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期第374/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第1/2007號牌照,自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起續期至二零二三年六月四日。
    廢止經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期第157/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及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期第374/2012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的附於二零零七年六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期第171/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的第1/2007號牌照的第一條款第五款。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130/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將第1/2007號牌照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