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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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6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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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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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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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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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草案;計劃;項目 / 公共道路;街道 / 新城填海區 / 2016 / 2017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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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新城填海區A區中央道路共同管溝的施工計劃”服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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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872-287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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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PAL亞洲顧問有限公司。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一期第二組第17282-17288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99/20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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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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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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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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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