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68/2009
-
公佈日期2009-09-2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員會 / 組成 / 委員會;佣金 / 倫理學 / 公共行政 / 領導及主管人員 / 職務之終止 / 負擔 / 行政公職局;行政暨公職局 /
-
摘要設立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員會。
-
頁數第1508-1509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根據二零零九年八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15/2009號法律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設立公共行政道德操守委員會。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