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2022
-
公佈日期2022-03-14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
生效狀況生效 (生效期間:2022-03-15 - 2024-12-31)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計劃;大綱;節目;方案 / 醫療券 / 電子文件 / 衛生護理;醫療服務 / 永久性居民 / 居民身份證(澳門特區) / 期限;期間 / 醫療補貼計劃輔助中心 / 衛生局 / 2022 / 2023 / 2024 /
-
摘要二零二二年度電子醫療券的執行規定。
-
頁數第232頁
-
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11/2022號行政法規生效之日起生效。
電子醫療券的有效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且不得重新轉為有效。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