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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3/2010
  • 公佈日期
    2010-12-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社會保障基金供款 / 僱主 / 員工;勞工 / 制度 / 社會保障 / 社會保障基金 / 2011 /
  • 摘要
    訂定“社會保障制度”的每月供款金額。
  • 頁數
    第106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生效之日起生效(二零一一年一月一日)。
    本批示被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357/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