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3/2011
- 公佈日期2011-11-2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路環島 / 2011 / 2012 /
- 摘要許可訂立執行“路環石排灣斜坡加固建造承包工程”的合同。
- 頁數第2754-2755頁
- 註記長江建築有限公司與蔣國良個人企業主聯營公司。
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一組第11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