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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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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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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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5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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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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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公共道路;街道 / 填海;堆填 / 城市固體廢物 / 建築材料 / 2016 / 2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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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執行“建築廢料堆填區內道路工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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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87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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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長江建築有限公司。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五期第二組第19849-19851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85/20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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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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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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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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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