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5/2011
-
公佈日期2011-11-2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8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建築 / 公共工程 / 住宅;房屋 / 稽查;監督;監察 / 路環島 / 2011 / 2012 /
-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石排灣公共房屋CN5a地段建造工程——監察”服務的合同。
-
頁數第2756頁
-
註記盧梁建築工程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四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65/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期第一組第41/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