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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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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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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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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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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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本身預算 / 學生福利基金 / 教育暨青年局 / 合同 / 供應合同 / 飲食;飲料 / 學校 / 教育機構 / 2013 / 2014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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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2013/2014及2014/2015學校年度向學校供應牛奶和豆奶飲品”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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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286-228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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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宏基行有限公司及維他奶(澳門)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295/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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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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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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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