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7/2005
  • 公佈日期
    2005-11-2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公共工程 / 承攬合同 / 供水 / 設備 / 2005 / 2006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和安裝亞馬喇迴旋處和嘉樂庇大橋北面引橋供水管道和消防龍頭》的執行合同。
  • 頁數
    第1072-1073頁
  • 註記
    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被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一組第19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