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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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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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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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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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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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澳門大學 / 2008 / 2010 / 學術研究;科學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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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澳門大學科研中心暨教務及行政大樓(A3+B1)建造工程”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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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5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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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五期第一組第155/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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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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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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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