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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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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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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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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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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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文化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保養與維修 / 2010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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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大炮台迴廊提供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間升降機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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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2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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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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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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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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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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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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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