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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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7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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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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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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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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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諮詢委員會 (CONSELHO CONSULTIVO);諮詢會 / 環境 / 組成 / 民政總署 / 教育暨青年局 / 交通事務局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海事及水務局 / 地球物理暨氣象局;地球物理氣象局 / 能源業發展辦公室 / 代表 / 環境保護 / 2013 / 2014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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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續任及委任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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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9492-194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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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起生效。
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所指的成員的任期為兩年。
第26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公佈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二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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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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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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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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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