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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8/2021
  • 公佈日期
    2021-03-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委員;理事 /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2016);大賽車組委會 / 籌組委員會;組織委員會 / 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 組成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旅遊局 / 市政署 /
  • 摘要
    修改第6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關於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組織委員會的組成)
  • 頁數
    第188-18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68/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第(四)項、第(五)項和第(十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