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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80/2013
  • 公佈日期
    2013-12-1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代替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民政總署 / 期限;期間 / 2013 /
  • 摘要
    將以臨時代理方式全職執行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職務的副主席,續期九十日。(黃有力)
  • 頁數
    第19493-1949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為期九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