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81/2011
- 公佈日期2011-12-0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9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治安;保安;安全 / 輕軌 / 輕軌系統 /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 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澳門輕軌系統第一期獨立安全審查”服務的合同。
- 頁數第2772頁
- 註記TÜV Rheinland InterTraffic GmbH。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314/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