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83/2008
  • 公佈日期
    2008-12-30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建築 / 公共工程 / 碼頭 / 氹仔島 / 修改 / 2005 / 2010 /
  • 摘要
    許可修改第第24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氹仔新碼頭建造的承攬工程)
  • 頁數
    第1354-1355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五年七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一組第24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