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86/2006
  • 公佈日期
    2006-12-28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新聞出版;新聞界 / 新聞記者 / 新聞局 / 電子政府 /
  • 摘要
    許可新聞局透過電子資料庫的技術方式提供社會傳播機構人員證明。
  • 頁數
    第159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69/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