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87/2014
  • 公佈日期
    2014-12-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保養與維修 / 設備 / 2014 / 2015 /
  • 摘要
    許可訂立執行“二龍喉水池修繕工程”的合同。
  • 頁數
    第884-885頁
  • 註記
    利馬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一組第457/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01/201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