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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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8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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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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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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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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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擴大 / 建築 / 公共工程 / 碼頭 / 氹仔島 / 2018 /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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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執行“氹仔新碼頭主體工程擴建——後加/後減工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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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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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振華海灣工程有限公司。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二零年一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期第二組第649-657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7/20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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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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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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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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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