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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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8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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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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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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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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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行政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司法警察處福利會;司法警察局福利會 / 司法警察局 / 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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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司法警察局福利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成員(何浩瀚),以替代兩名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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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30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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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批示被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二組第60/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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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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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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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