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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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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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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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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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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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旅遊局 / 運作 / 項目組 / 政治行政過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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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十一月十六日第105/GM/98號批示的第五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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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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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翌日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修改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105/GM/98號批示的第五點,決定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由旅遊局局長統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