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2000
  • 公佈日期
    2000-03-2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其他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旅遊局 / 運作 / 項目組 / 政治行政過渡 /
  • 摘要
    修改十一月十六日第105/GM/98號批示的第五點 。
  • 頁數
    第24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之翌日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修改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105/GM/98號批示的第五點,決定移交大典統籌辦公室由旅遊局局長統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