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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2018
  • 公佈日期
    2018-02-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9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法規的公佈 / 法律(澳門特區) / 制度 / 控制;管制;監督 / 煙草 / 煙癮 / 產品 / 標簽;標籤 / 包裝 / 禁止 / 出售;銷售 / 商業化 / 廣告;宣傳 / 處分;制裁;處罰 / 違法行為 / 行政違法 / 罰款;罰金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稽查;監督;監察 / 娛樂場;賭場 / 期限;期間 / 報告書 / 評估;評審;評核 / 廢止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衛生局 / 民政總署 / 博彩監察協調局;博彩監察暨協調局 / 治安警察局 /
  • 摘要
    重新公佈經第9/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全文。
  • 頁數
    第183-199頁
  • 註記
    重新公佈經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9/2017號法律修改的二零一一年五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全文。
    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13/2022號法律修改經第9/2017號法律修訂的第5/2011號法律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
    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13/2022號法律重新定名第5/2011號法律第五章。
    二零二二年九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13/2022號法律修改第5/2011號法律第二十三條的中文文本所表述的“澳門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