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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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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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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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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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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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最高限額度 / 費用;稅率;收費 / 規劃;計劃 / 補貼 / 利息 / 不動產租金;收益 / 企業家 / 商業企業 / 企業 / 貸款;信用;債權;學分 / 融資租賃 / 職業 / 經濟發展 / 投資鼓勵 ; 投資激勵 / 投資 /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 / 澳門金融管理局;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工商業發展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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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鼓勵企業升級發展補貼計劃的年補貼率上限及每年可獲許可給予補貼的金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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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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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7/2021號行政法規生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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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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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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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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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