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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1/2011
  • 公佈日期
    2011-12-07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9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公證員 / 專責公證員 / 澳門基金會 /
  • 摘要
    委任一名法學士擔任澳門基金會專責公證員的職務。(Maria Teresa Alves Leite)
  • 頁數
    第1297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
    本批示第二款被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九期第二組第9873頁的行政長官第217/2013號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