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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3/2008
  • 公佈日期
    2009-01-0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燃料:石油 / 最高限額度 / 機動車輛 / 2009 /
  • 摘要
    訂定公共實體2009年的車輛年度燃料消耗量限度。
  • 頁數
    第129頁
  • 註記
    訂定第14/2002號行政法規第十四條所指公共實體2009年的車輛年度燃料消耗量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