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3/2016
  • 公佈日期
    2016-11-2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承攬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顧問 / 建築 / 安裝;設施 / 城市固體廢物 / 2016 / 2017 / 2019 /
  • 摘要
    許可訂立提供“澳門惰性拆建物料分選設施的首階段生產線之設計及建造工程——諮詢及設計覆核顧問”服務的合同。
  • 頁數
    第2906頁
  • 註記
    宏信亞洲工程及管理顧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