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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4/2016
  • 公佈日期
    2016-11-2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小組 / 規劃;計劃 / 復康 / 社會政策 / 社會結合;融入社會 / 殘疾人士 / 權限;管轄權;職權 / 組成 / 行政-技術輔助 / 運作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副總統;副主席;副院長;副局長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副局長;副司長;副主任;副院長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協調員助理;副主任;副組長(小組) / 代表 / 司長辦公室(澳門特區) / 社會工作局 / 法務局 / 董事會;董事局;行政委員會;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 民政總署 / 統計暨普查局 / 勞工事務局 / 衛生局 / 教育暨青年局 / 體育局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社會保障基金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房屋局 / 交通事務局 /
  • 摘要
    設立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跨部門策導小組。
  • 頁數
    第2906-290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廢止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第359/2013號行政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