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5/2014
-
公佈日期2014-12-2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合同 / 擴大 / 公共工程 / 大廈 / 2014 / 2015 /
-
摘要許可訂立執行“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大樓擴建工程(第一期)”的合同。
-
頁數第890-891頁
-
註記新基業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一期第一組第141/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