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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8/2009
公佈日期
2009-10-19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2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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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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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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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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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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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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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許可訂立“腎科透析室中央水處理系統重建工程”的合同。
頁數
第1554-1555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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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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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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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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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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