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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8/2012
- 公佈日期2012-12-26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住宿 / 房屋津貼 / 各類津貼(報酬) / 設備 / 住宅;房屋 / 司法官 / 法院 / 檢察院 / 澳門司法官通則 /
- 摘要訂定司法官得享有的居所權利。
- 頁數第1199-1200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月首日起生效。
廢止一九九三年二月八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六期第4/GM/93號批示及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六期第一組第41/GM/97號批示。
- 已更改-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