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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98/2015
  • 公佈日期
    2015-12-1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設備 / 住宅;房屋 / 擬訂草案 / 澳門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 摘要
    修改第46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青洲坊公共房屋第1及第2地段社會設施裝修工程——編製計劃)
  • 頁數
    第987-988頁
  • 註記
    陳鳴個人企業主。
    修改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468/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本批示的分段支付被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二組第13781-13793頁內財政局公布跨年度負擔明細清單所修改(其他類第98/202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