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2001
-
公佈日期2001-01-15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 I
-
生效狀況廢止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調整;更新 / 工作時間 / 工人和助理人員 / 政府總部輔助部門 /
-
摘要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工人及助理員的工作時數。
-
頁數第40頁
-
註記本批示二○○一年二月一日生效。
廢止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9/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