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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2024
  • 公佈日期
    2024-01-15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印刷品;印件 / 印花稅 / 稅捐與稅項 / / 費用;稅率;收費 / 取得 / 不動產 / 住宅;房屋 / 財政局 / 指南;手冊;憑單 / 支付;繳付 / 房屋政策 /
  • 摘要
    核准修改取得印花稅之申報書(M/5)及繳納憑單(M/6)。
  • 頁數
    第137-13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核准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2018號法律第八條第二款所指的專用表格式樣,以下稱為M/5式表格。
    核准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2/2018號法律第八條第三款所指的繳納憑單式樣,以下稱為M/6式表格。
    廢止二零一八年二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六期第一組第三副刊第35/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副刊第5/2024號法律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