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2023
  • 公佈日期
    2023-03-1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職責;授予 / 公幹津貼 / 啟程津貼 / 旅費、交通費 / 權限;管轄權 / 領導及主管人員 /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澳門公職人員章程 / 章程;通則 / 本地區行政當局工作人員 / 公共職能;公職 /
  • 摘要
    訂定部門領導具職權許可的公幹日數,以及相關的津貼及交通費的發放。
  • 頁數
    第728頁
  • 註記
    本批示自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1/2023號法律《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生效之日起生效。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公佈於一九八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副刊第87/89/M號法令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