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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0/2008
  • 公佈日期
    2009-01-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續任;續期;更新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期限;期間 / 電話 / 流動電話;手提電話 / 電訊 / 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 /
  • 摘要
    將附於第158/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和記電話(澳門)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公共電信網絡和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2/2002號牌照續期。
  • 頁數
    第13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將二零零二年七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158/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定的限期延長兩年。(第2/2002號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