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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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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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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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I 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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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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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統籌;協調員;主任;組長(小組) / 建設發展辦公室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技術援助;技術支援 / 焚化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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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澳門固體垃圾焚化中心設備擴容及現代化——技術協助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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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393-1339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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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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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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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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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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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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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