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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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6/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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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15-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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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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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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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個案研究 / 評估;評審;評核 / 高等教育;大專 / 教育 / 課程 / 2014 / 2015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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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300/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批准的服務合同的名稱,以及修改同一批示第一款所訂的開支分段支付。(為本澳進行高等教育評鑑先導測試研究第一階段新辦課程評審先導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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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93-99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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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
修改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三期第一組第300/201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訂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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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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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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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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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