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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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0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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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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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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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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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城市大學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公開考試;公開競投 / 2005 / 2006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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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澳門大學科研中心(A3)之設計及招標文件顧問服務》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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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22-11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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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113/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